新京報訊( 記者 張媛 ) 今天上午,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懷亮申請國家賠償一案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決定賠償李懷亮被台北港式飲茶限制人身自由4282天的賠償金78.08227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共計98.08227萬元。
  對此,李懷亮的代理人王永傑律師西裝外套表示數額偏低,尤其是低於近期浙江等一批冤案的賠償標準,因此不排除對該賠償決定提起複議。
  2001年,河南葉縣灣李村村民李懷亮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批捕,後被判刑15年。此案三次歷經發回重審期間,2004年平頂山中院為了避免被害人家屬上訪,與家屬約定儘量判李懷亮死刑,被裝潢稱為“死刑保證書案”。今年4月25日,平頂山中院一審判決李懷亮無罪,被關押了12年的李懷亮當庭釋放。  (原標題:“死刑保證書案”當事人將獲98萬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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